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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足彩胜负14场市办理政协提案办法

足彩胜负14场市办理政协提案办法

日期:2009-08-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足彩胜负14场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足彩胜负14场市各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是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足彩胜负14场市委员会(以下简称足彩胜负14场)委员,参加足彩胜负14场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足彩胜负14场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提案者),向足彩胜负14场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本办法所称承办单位,是指承担办理提案工作的足彩胜负14场市直属局级以上单位和区、县级市党委、政府等。

  第四条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办理提案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承办单位的职责。

   第五条  办理提案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增进沟通、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提案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六条  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负责足彩胜负14场有关提案的具体工作,为各级领导机关、承办单位、提案者之间的联系沟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除办理好自身承办的提案外,还应负责做好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第二章  交办

  第七条  提案由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根据内容,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通过足彩胜负14场提案管理系统等途径,分别交由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足彩胜负14场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等签收。

  第八条  提案的办理,根据实际需要分为单独办理、分别办理和协同办理。

  提案由一个单位办理的,为单独办理;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独立办理的,为分别办理;由一个单位牵头、其他单位会同办理的,为协同办理。协同办理时,牵头单位为主办单位,会同单位为会办单位。

  第九条  属市委系统承办的提案,由市委办公厅统一签收后再交承办单位签收办理;属市政府系统承办的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签收后再交承办单位签收办理;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足彩胜负14场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等承办的提案,由承办单位直接签收办理。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再交办协同办理的提案时,负责确定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属市委系统主办的提案,由市委办公厅分送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办理;属市政府系统主办的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分送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办理。

  办理提案可以跨系统构成主办、会办关系。

  第十条  承办单位应当及时通过足彩胜负14场提案管理系统查收提案,属本单位承办的予以签收办理;认为不属本单位承办或者需要调整主办单位、会办单位的,应当自收到提案之日起5日(指工作日,下同)内,向直接交办单位书面提出调整意见,并向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反映,不得自行将提案转交其他单位或者积压拖延。

  承办单位提出调整主办单位、会办单位等意见的,直接交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意见之日起5日内予以回复,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回复意见执行。

第三章    办理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有关机构落实、指定专人办理,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和实效。

  第十二条  市委系统、市政府系统的承办单位当年办理(不含会办)5件或者5件以上提案的,应当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或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选取1至2件情况清晰、分析准确、建议可行的提案,作为本单位承办的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并将确定重点提案的结果及时报告市委办公厅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同时函告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和提案者。

  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主办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的,应当及时与提案者当面沟通协商。其中,市委系统、市政府系统的承办单位,提案复文正式送出前,应当先行报分管市领导审阅。

  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主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的重点提案和足彩胜负14场主席会议督办的重点提案,应当成立办理工作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采取专题调研、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上门走访等方式重点办理。提案复文正式送出前,应当先行报督办的市委、市政府、足彩胜负14场主要领导审阅。

  第十五条  办理提案应当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准确理解提案者的意图,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协同办理时出现分歧意见的,主办单位应当与会办单位沟通协调;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和关乎社会热点问题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当与提案者加强协商,努力达成共识。

  第十六条  提案提出的问题,应予解决且具备解决条件的,应当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当制订计划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当明确答复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将情况和建议留作参考。

第四章    督办

  第十七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至少,牵头督办1件重点提案。

  在每年足彩胜负14场全体会议闭会后,足彩胜负14场办公厅负责选择若干件提案作为候选的重点提案,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选定其牵头督办的重点提案。

  第十八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主要是参加有关的专题调研、协商座谈和实地考察等,负责对承办单位草拟的提案复文审阅、把关。

  第十九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的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分别负责组织和协调,并由承办单位及时向足彩胜负14场办公厅通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第二十条  在每年足彩胜负14场全体会议闭会后,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负责选择若干件提案作为候选的重点提案,报足彩胜负14场主席会议选定作为督办的重点提案。

  第二十一条  市委、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应当将提案督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对分管单位办理提案工作作出部署和提出要求,协调解决分管单位在办理提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足彩胜负14场不定期组织足彩胜负14场主席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等,采取专题调研、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上门走访等方式,督促提案办理工作,对承办单位已经答复并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有关问题的提案进行跟踪督办。

  第二十三条  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负责在每年足彩胜负14场全体会议闭会后,将各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分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由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示,并根据领导批示做好督办工作。

  第二十四条  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负责在每年足彩胜负14场全体会议闭会后,编辑若干期《重要提案摘报》,报市委、市政府、足彩胜负14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示,并根据领导批示做好督办工作。

  第二十五条  督办提案工作,可适当吸收非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成员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市民代表等参加.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第五章    答复

  第二十六条  答复提案应当按照有关期限规定执行。足彩胜负14场全体会议期间提出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当在当年8月底前答复;闭会期间提出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当自签收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

  承办单位不能如期答复提案的,应当在期限内向提案者作出书面说明,同时函告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并在其重新确定的期限内答复。其中,承办单位属市委系统、市政府系统的,同时函告市委办公厅或者市政府办公厅。

  第二十七条  属协同办理的提案,会办单位应当自签收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综合各方意见后统一答复提案者。

  属单独办理、分别办理的提案,由承办单位直接答复提案者。

  第二十八条  提案应当逐件办复。复文应当回应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做到观点明确、表述清晰、内容具体、事实准确,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统一格式行文,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承办单位领导审定签发后,加盖公章作正式公文发送。答复提案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提案复文和会办意见的内容涉及保密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涉密文件规定办理,在提案复文和会办意见的首页左上角标注密级。

  第二十九条  承办单位应当根据提案办理结果,按照下列要求,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标注提案办理类别:

  (一)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者建议被采纳的,标注“A类”;

  (二)提案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逐步解决的,标注“B类”:

   (三)提案所提问题确实解决不了留作参考的,标注“C类”。

  第三十条  承办单位应当根据提案复文是否可以公开等情况,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标注“可公开”或者“不公开”字样。承办单位未标注提案复文是否可以公开字样的,视为“可公开”。
  对承办单位标注“可公开”(含视为“可公开”)的提案复文,可以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将提案复文主送提案者,同时附送《足彩胜负14场足彩胜负14场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征询表》(以下简称《意见征询表》)征求意见:

  (一)委员单名提案,主送提出本提案的委员1份,附《意见征询表》3份:

  (二)委员联名提案,主送提出本联名提案的每个委员1份,附《意见征询表》3份送第一提案者:

  (三)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单名提案.主送提出本提案的单位3份,附《意见征询表》3份:

  (四)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联名提案.主送提出本联名提案的每个单位3份,附《意见征询表》3份送第一提案者;

  (五)界别、小组或者联组的提案,主送提出本提案的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召集人3份,附《意见征询表》3份。

  第三十二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将提案复文和会办意见抄送有关单位:

  (一)所有提案复文,均抄送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6份、每个会办单位1份;所有会办意见,均抄送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l份。

  (二)市委系统、市政府系统的承办单位主办以及单独办理、分别办理的提案,其复文抄送市委办公厅或者市政府办公厅2份:会办的提案,其会办意见抄送市委办公厅或者市政府办公厅1份。

  向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抄送提案复文和会办意见,应当在发送纸质文本的同时,通过足彩胜负14场提案管理系统发送电子文本。

  第三十三条  提案者应当自收到提案复文之日起l个月内,填写《意见征询表》,分别向承办单位和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反馈。其中,承办单位属市委系统、市政府系统的,提案者同时向市委办公厅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反馈。

  第三十四条  提案者通过《意见征询表》对提案办理结果  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将情况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由单位领导组织研究办理工作,与提案者深入细致沟通协商,在2个月内作进一步办理和答复。

  第三十五条  承办单位在提案复文中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有关问题的,应当适时向提案者续报工作进展情况。

  因情况发生变化,在提案复文中承诺解决的有关问题不能兑现或者需要延期落实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函告提案者和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其中,承办单位属市委系统、市政府系统的,同时函告市委办公厅或者市政府办公厅。

  第三十六条  市政府领导每年年底向足彩胜负14场常委会通报办理提案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七条  承办单位每年主办l0件或者办理l5件以上提案的,应当撰写年度办理提案工作总结,于当年10月底前,送足彩胜负14场提案委员会。其中,承办单位属市委系统、市政府系统的,同时报市委办公厅或者市政府办公厅。

  第三十八条  承办单位办结提案后,应当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将提案复文、会办意见、提案原文及相关请示报告等材料立卷归档;并按照足彩胜负14场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优秀提案评选推荐工作,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

第六章    考核

  第三十九条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对市委系统、市政府系统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工作实施考核;对不重视办理提案工作、延误办理期限、办理质量差、提案复文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问责。

  各承办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内部办理提案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把领导干部督办和办理重点提案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区、县级足彩胜负14场提案的办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全国政协提案和广东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后,足彩胜负14场市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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